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外省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
|
专业方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050401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四年
|
音乐教育
|
240
|
音乐教育系
|
||
音乐表演050403
|
声乐(美声、民族、流行)
|
90
|
声乐系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
70
|
钢琴系
|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
80
|
管弦系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80
|
民乐系
|
备注:合计招生数7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点
|
地址
|
报考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南郑州
|
郑州大学(郑州市大学路75号郑州大学南校区)
|
山西、河南、重庆、四川
|
1月16日—17日
|
1月18日—20日
|
浙江杭州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
1月17日—18日
|
1月19日—21日
|
湖南长沙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香港、澳门
|
1月24日—25日
|
1月26日—28日
|
北京
|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
2月14日
|
2月16日—17日
|
甘肃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2月22日—23日
|
2月24日—25日
|
山东济南
|
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市历山路10号
|
河北、山东
|
2月23日—24日
|
2月25日—26日
|
陕西西安
|
西安音乐学院(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
非陕西省
|
3月7日—8日
|
3月9日—11日
|
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考生只能参加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方向所有考生仅限在本院考点报考,省外考生均可在本院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均须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0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时间:2011年1月 10日12:00郑州、长沙、杭州考点网上报名截止;1月30日12:00济南、兰州、北京考点网上报名截止;2月20日12:00西安考点网上报名截止。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注: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一)音乐学方向
初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
2、基本乐科(视唱练耳、基本乐理)。
(1)面试
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旋律音程听记;
音程听辨与听写;
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听写;
民歌记谱。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复试:
音乐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
音乐作品听辩(作者、曲名、时代、体裁、地域、乐器)。
三试: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自选曲目1首, 背谱演奏)。
民間音乐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任选1首)。
专业口试(音乐学知识、学习音乐的经历、其他方面的基础知识等)。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0%;音乐作品听辩10%;演奏演唱6%;口试4%。
(二)音乐教育方向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
(3)乐理、视唱练耳科目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演唱一首。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考试,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的练习曲一首,②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一首。
(3)器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和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我院按照当年招生计划数与专业合格数1:2的比例在我院网站公布各考点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陕西省考生报名手续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外省考生按当地招生办规定办理。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三、参照各省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我院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录取原则为: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专业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从火车站乘14路、229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
传真029-85253474 85391952
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