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及录取:
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计划招生20人 其中男生9人 学制四年
条件: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注:
1、以上专业2011年具体录取办法以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全文公布的为准;
2、除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面向江苏招生外,其他学院所列本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3、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
4、艺术设计专业在安徽省的招生计划不超过6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三、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南京艺术学院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动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4日—12日,1月15—17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省考试院发给的《2011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凡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报考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绘画(书法)专业的河北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选择在南京艺术学院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远程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4日—12日,1月15—17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同一专业不得重复报考,如有重复报考的,考试成绩取最低分;
⑤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⑥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⑦在外省招生的所有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报考费用
校内考点: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20元;
校外考点:初试费180;复试费:考试科目三科以上的150元,考试科目二科的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80元;
※考生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考试科目内容: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1首、面试
复试演唱:自选歌曲2首(曲目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
报考时间地点: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音乐学院通知
②兰州考点(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江苏考生: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音乐学院通知。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省音乐专业统考,信息确认、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见省音乐统考通知
六、优录政策
(一)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三)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暂行办法》。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于2011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须核对并填全本人信息,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起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
(四)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六)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七)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八)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邮购简章者可通过邮局汇款到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每份20元,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
(十)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邮政编码:210013
学校网址:http://www.njarti.cn/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njarti.cn
联系电话:学校招办(025)83498055 83498382
美术学院 83498607
设计学院 83498099
工业设计学院 83498630
音乐学院 83498131
流行音乐学院 83498311
影视学院 83498189
舞蹈学院 83498273
传媒学院 83498169
人文学院 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 83498641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83498186
声 明:我校从未委托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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