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台词表演培训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南京师范大学现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位点众多,拥有博士生导师10余人,拥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多个硕士、博士点。
2010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
一、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内含12个博士点),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文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1999年,文学院正式面向社会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该专业下设“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影视评论与编导”两个方向。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属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节目制作”与“戏剧影视文学”3个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播音学以及影视艺术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工作与宣传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就业去向是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与制作公司及其他单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面向江苏省以及山东省、安徽省招收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招生22名(女生14名、男生8名),面向山东、安徽招生8名(男女不限),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论坛)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09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3.报到办法: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缴费、领取专业准考证等手续。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4.考试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朗读(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才艺展示,在下列两种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不含器乐,伴奏带自备,配音带最好做成CD格式);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4)文学常识和综合素质考查(当场随机抽题)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项、(2)项、(3)项满分各80分,(4)项满分60分。
7.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0年3月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校考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0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0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13770752447
咨询网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njnu.edu.cn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齐全,规模最大,实验室及硬件设施条件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成立于1995年4月,其前身南京师范学院新闻学专业始建于1964年,是江苏省唯一具有新闻学重点学科的院系。
学院现设有新闻系、广播电视系,广告系、新闻摄影系和新闻研究所、媒介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也挂靠在本院。学院下设5个本科专业,即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摄影(新闻摄影方向)。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文艺团体培养各类编导、策划及节目主持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21人(男生11名、女生10名),面向湖北省、安徽省、山东省等三省份招收6人(男女不限,文理不限)。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或新闻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09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考试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形式: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影评写作、编写故事、才艺展示、综合面试四部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影评写作满分100分、编写故事满分50分、才艺展示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
①影评写作:考生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题。此项主要考察考生对艺术作品的鉴赏能力及写作能力。
②编写故事:考生根据给定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此项主要考察学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座位号就座,准时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弃考处理。
面试部分:
③才艺展示:主要测试考生的自然条件和考察学生对艺术掌握和理解的基本情况。此环节中,要求考生自由展示自己的特长,可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等五类中任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考生自带乐器(考场提供钢琴)、伴奏带及其他表演用品,考场提供放音设备。
④综合面试:包括以下两部分:
a、艺术评述:考生从提供的文学、音乐、和美术等三类艺术素材中随机抽取一段进行即兴艺术分析与评价,时间不超过3分钟。此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艺术感悟和对艺术作品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艺术潜能。
b、考官提问:即兴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此环节除了解考生对专业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考生的性格、爱好、特长等基本情况外,还对考生的应变能力进行考察。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候考区。
5. 我校将于2010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分别按男女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江苏省外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对报考我校新闻摄影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0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0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3598659、85891680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三、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
【面向江苏考生,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面向江苏、山东考生】
【注: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动画专业面向江苏省外,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面向辽宁、吉林、黑龙江考生的简章陆续发布中……】
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有107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晚清时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 “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该科成为国立中央大学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由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为该科教授,1935年徐悲鸿任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樑、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旂、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同时在办学过程中形成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主导了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18名,副教授29名,博士生导师8名,硕士生导师35名,教职工共98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美术学”是省级品牌专业,“水彩水粉”是江苏省精品课程,动画专业在全国高校连续四年排名第一,现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美术学院现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学科教学(美术)教育硕士学位点,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教育试点单位,是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中国玩具协会确定为“中国玩具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获准为全国首批“玩具设计师”资质认证单位。近年来,承担8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级科研项目,在全国第十、十一届美展中均有作品获奖,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5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研究生(论坛) 。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与完备的教学设施。在随园校区有6000平方米的美术教学楼,在仙林校区有11400平方米的美术教学楼,两区各有一个新型展览大厅。美术学院图书资料室现有中、外文书籍4.5万余册,各类期刊210余种。美术学院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有6个系,6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绘画系、艺术设计系、摄影与媒体艺术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研究所、徐悲鸿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陶瓷艺术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有4个专业,14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本科生有1007名,硕、博士研究生422名,以及韩国、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留学生。
(一)、培养目标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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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养 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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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业 去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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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装饰艺术、雕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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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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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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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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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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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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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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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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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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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设计院、规划院、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园林公司、广告公司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从事一定的环境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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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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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对展示设计所涉及的空间、造型、色彩、材料、制作工艺、多媒体以及声光电等手段具备很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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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展示设计特长的专业设计师,能够从事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的展示策划,同时也可到经济主管行政单位宣传部门及各展示公司、展示场馆部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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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设计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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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制作及生产、经营、调研、管理开发等多方面的才能,并具有现代陶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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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陶瓷艺术设计与开发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教学工作,从事陶瓷制作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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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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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玩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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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企业产品研究和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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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表
演艺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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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具有研究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规律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术和实践经验能力的综合专业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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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服装公司及服装企业的设计、技术管理、营销工作;从事模特经纪公司、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及展览公司等领域的表演及策划工作;从事高校及中等专科学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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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书法篆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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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系统地掌握书法、书论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字知识,具有应用五种书体进行创作的能力和书法理论研究能力,及书法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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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大、中专院校书法教学、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或相关的书法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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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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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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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制作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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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4年制本科生210名,其中,面向江苏招收4年制本科生100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10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1.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09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2.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该专业仅面向江苏、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等五个省份招生。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美术学(师范类,不含书法篆刻)、艺术设计(不含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报考我校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且达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统考资格线,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专业加试;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篆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江苏、山东两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名,并参加专业加试。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详情请关注bkzs.njnu.edu.cn网站上公布的简章)。
2.上述各专业之间均可兼报,但须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
3.全省统考的专业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校考的专业考试结果由我校在2010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上述各专业考试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并按所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2)全省统考:
在我校考点考试的考生须于2009年11月28—29日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09年12月10—1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
3.考试日期:2009年12月12日(不分初、复试)。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和连云港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和镇江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
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 <含手> 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
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3)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
1.报到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
3.考试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5.考试专业及考试科目:
考试专业考试科目备 注
美术学
(书法篆刻)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 b.行书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用纸:四尺宣纸长对开(条幅)
2)命题创作 a.楷书 b.行书或隶书任选其一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1)器皿造型设计(8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该科加试满分60分,合格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与全省统考成绩相加生成专业考试总分。填报志愿时以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填报。
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开画纸)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只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省份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详情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的简章。考生跨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磁带,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分别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填报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不要填错。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参加我校2010年美术学(书法篆刻)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0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四、摄影专业、摄影专业(新闻摄影方向)
(面向江苏考生)
【注:摄影专业面向江苏省外考生的简章陆续发布中……】
摄影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摄影专业(新闻摄影方向)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影像类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社等单位从事摄影采访报道、编辑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社、企事业宣传部门、广告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等单位从事专业影像、图片摄制与宣传策划等工作,并能从事摄影教学研究工作和摄影艺术创作活动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1.摄影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5人。
2.摄影专业(新闻摄影方向):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8人。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09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考试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以上参考书美术学院有售。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25-51625588 83598206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上述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所报专业(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摄影专业、摄影专业(新闻摄影方向)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考生江苏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0年摄影专业、摄影专业(新闻摄影方向)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0年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3598659、85891680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五、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调律与制作、数码音乐方向)、
舞蹈学专业
(面向江苏省考生)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面向江苏省外考生的简章陆续发布中……】
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调律与制作、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新中国成立前为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
目前,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职员工69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1人。专业教师中已获得博士学位及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共9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近年来在音乐创作、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主编及参编教材60余部,出版专著15部,译著10部,在音乐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有100余人次获国家、省部级奖项。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现为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之一,具有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招收声乐、钢琴、器乐、音乐理论、舞蹈等11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全日制在读本科生431人,硕士研究生93人,成人教育学员600多人。学院一贯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努力确保培养质量,教育得法,管理规范,教风严谨,学风优良,培养的学生智能结构合理,发展后劲充足,深受用人单位好评。音乐学院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3个本科专业招收海内外本科生、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音乐理论系、舞蹈系、艺术实践部、音乐教育研究所、继续教育中心和音响实验中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目前拥有随园、仙林两个校区12000余平方米的两幢独立的音乐教学楼,两个大型的音乐厅。教师教学、学生练习用立式钢琴250余架,斯坦威、雅马哈平台式钢琴6架,中外乐器350 多件,演出服装1000余件(套),图书资料4.5万余册,音影资料6500余盘(张),配有全套演出音响设备和灯光设备。学院还拥有现代化的电钢琴教学系统、计算机音乐教学系统、多媒体视听教学系统、专业多轨录音系统、大型舞蹈练功房等。
(一)、培养目标
专业名称及方向培 养 目 标就 业 去 向
音 乐 学
(师范)培养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教学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的复合型人才。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教学师资、音乐表演人才、文化事业单位等其它音乐教育工作者及音乐专门人才。
音乐学
(音乐理论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的音乐文化素养、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能从事研究、编辑、评论、管理、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理论教学师资、文化事业单位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音乐专门人才。
音乐学
(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培养掌握音乐基础理论、掌握钢琴制造、维修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调音技能、音乐欣赏水平和键盘演奏技能。能胜任钢琴制造厂、琴行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钢琴高级维修、调律、生产管理等工作的高等应用性技术和管理人才。钢琴制造厂、艺术院校钢琴调律、专业团体器乐维修及调律、钢琴销售公司和钢琴培训单位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音乐学
(数码音乐方向)培养掌握数码音乐的创作与制作技术,具备创作各类音乐作品和数码编程的能力,掌握录音及音乐制作以及多媒体技术处理,能够运用现代化的数码技术创作出具有独创性音乐作品能力的专业人才。音像公司、音乐演出单位、音乐媒体制作单位,艺术类院校及影视音乐制作团体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舞 蹈 学
(含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方向)培养掌握舞蹈编导基础理论和舞蹈表演基本技能,具备较强舞蹈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编创、舞蹈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舞蹈师资,文艺团体、群艺馆、少年宫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舞蹈编导、教育、管理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0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40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专业名称及专业方向科 类学 制科 别计划专业考试形式备 注
音乐学(师范)艺 术四本 科50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艺 术四本 科10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艺 术四本 科5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由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办学
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艺 术四本 科5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由ROLAND集团上海乐兰电子有限公司支持办学
舞 蹈 学艺 术四本 科15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1、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选。
2、舞蹈学专业按大类招生,进校一年后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分为舞蹈学(师范)和舞蹈学(非师范)两个专业方向。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10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09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1、信息确认:考生须于2009年11月21-22日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音乐学院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2、报到时间:2009年12月4-5日。
3.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音乐学院。
4、考试时间:2009年12月6日下午笔试,2009年12月7日起面试。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6、考试内容: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作为主唱考试曲目,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加唱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器乐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作为主奏考试曲目,另一首作为加奏考试曲目。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要求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考试细则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考试指南》。
(2)校考:音乐学(含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音乐学院报到,办理考试手续。报到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考试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内容:
A、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B、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考试科目:
①音乐理论基础:含基本乐理、练耳和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50分。
②音乐技能(演奏或演唱):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考试时考生自选一首演唱(奏)曲目,演唱(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00分。
③音乐文论阅读与写作:材料分析和音乐作品评述或音乐现象评论,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50分。
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C、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考试科目:
①钢琴演奏一首自选曲目,车尔尼849程度以上,练习曲或乐曲均可,曲目的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50分。
②综合音乐知识考试:含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③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50分。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D、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考试科目:
①键盘演奏自选曲目1首,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另指定单旋律视奏1首,满分为150分。
②综合音乐知识考试:含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③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50分。
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参考书目
(1)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2)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湖南文艺出版社
(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
(4)《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5)《基本乐理教程》郭锳编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5、成绩通知:音乐学统考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校考成绩由我校于2010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音乐学(师范)专业: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音乐理论方向):对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音乐学(含钢琴调律与制作、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具体招生章程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省统考与单独考试专业填报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不要填错。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有关江苏省音乐统考的考试、考务等事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考试指南》。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为准。
5.认可我校2010年音乐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231、85891508、85891131
(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