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艺考类招生负责人刘日升发布了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艺考招生政策。各位考生和家长多多关注哦
招生专业:七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137人,文理兼收,不做分省计划。其中:
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方向)计划招收26人
舞蹈学,30人
电影学,30人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24人
书法学,11人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16人
特别注意:1、美术类的专业,要取得北京市统测合格,然后按照校考的专业成绩,加上高考文化成绩之和进行综合成绩排队。排队的前提还有一些单科的文化课的限制,比如说像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课不能低于北京市同科类(即文理科一本线的90%)。还有一些专业有单科文化课的成绩限制,考生可以留意学校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电影学专业初试改为笔试,无需自选初试时间段,初试时间统一为2月15日上午。
校考事项:1、参加艺考的考生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也就是必须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成绩。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北京的考生,只有报考美术类专业,需要参加12月28号举行的美术统测。
2、校考分为初试、复试、三试,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书法学三试合并考核。
3、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资格。
4、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前两名、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5、对上述第3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外语不低于70分。
舞蹈学:外语不低于50分。
6、上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7、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文化课总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8、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9、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4年2月9日,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没有现场确认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