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14年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共11个专业类别。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1月12日,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和色彩基础。另外,从2015年开始,山东省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统考时间2014年1月12日
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并向各市招考办发放《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和《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同时,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明年仍由招生院校组织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4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自2015年开始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省内院校的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2月10日至2月24日,各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的考试时间。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3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普通高校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另外,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试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至2月24日,各院校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考试。2014年我省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凡经批准在我省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只能选择上述1个统设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发送给考生,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