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表演教研室主任陈蔚教授舞台表演大师课
风华国韵汇聚了中国音乐学院名师,舞台表演大师和大家分享一下登台表演者必备的三要素:
一个优秀的音乐表演者不仅应具备良好的生理素质以适应表演技能的需要,同时还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音乐表演艺术是时间的艺术,具有不重复性。即使同一位表演者重复表演同一首乐曲,其音色、音量、技术、音乐的表现等都会不同。这主要是因为表演者每次演奏时的心理活动不完全相同所致。音乐表演是一种无形的音响造型,通过音响刺激人们的听觉器官而造成的一种感觉,而这种感觉只能存在于人们的内心体验中。
一、知
人的心理活动中所谓的“知”,主要是指人的理性认识能力。包括认识、记忆、判断、推理等要素。这些能力的培养对于音乐表演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认识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音乐表演者自身技术等多方面的改进。对音乐表演艺术者而言,音乐的记忆力是最基本的能力之一。因为音乐表演者必须首先把自己要演奏或演唱的作品牢牢掌握在记忆中,溶化为内心的感受,然后才可能进行全神贯注的再创造。心理学家们重视研究练习时如何记忆,而不是练习终止时还记得多少。音乐表演者也同样要花时间研究每天练习和完善自身技术所进行的练习方法是否正确。怎样把一个难度较大的技巧分解并用科学的方法将其掌握。这整个过程是否清楚是决定练习效率高低的重要因素。当然,人的这些能力受先天条件的影响,但也需要在后天的学习和训练中进行有意识的培养。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会有提高。除此以外,音乐表演者还应具备合理分配注意力,有效地组织知觉对象,及时处理反馈信息的心理操作能力等。目前人们对这种 能力尚处于探索阶段。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这些心理操作能力对音乐表演技术水平的提高和音乐表现能力的形成起着支配作用,例如视奏能力、声音控制能力等便是其具体表现,而且这些能力是可以训练和发展的。
二、情
人们常说音乐是表情的艺术。因此,在音乐表演者的心理因素中,情感要素是很重要的。任何艺术作品脱离情感这一要素,都不具有真正的价值,音乐表演也是如此。要想使自己的表演感动听众,只通过理智和冷静的安排和设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具有将自己的情感调动起来投入到表演活动中去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了解“感情是什么?”“为什么音乐能表现感情?”感情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等心理活动,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的一种反映。音乐之所以能够表现感情,一方面是人的感情的呈现为一定的运动形态。另一方面是人的感情具有宣泄释放的要求,这种要求的外部表现正是人的表情动作。此外,格式塔心理学也为音乐之所以能表现感情提供了理论依据。音乐运动与感情运动之间存在着“运动”这个共同因素,它们同时在时间中伸展变化,都表现为一种时间的运动过程,它们在运动形态上都存在着高底起伏、节奏的张驰、力度的强弱、色彩的浓淡等,格式塔心理学把这种共同性叫做“同构关系”。这种“同构关系”为音乐模拟或刻画人物的感情活动提供了可能性。
美国心理学家鲁道夫·阿思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指出:“悲哀这种心理情绪,其本身的结构式样在性质上与舞蹈动作的结构式样是相似的。一个心情发悲哀的人其心理过程也是极其缓慢的,而且很少能超出与它的直接经验和眼前的喜好直接联系在一起的状态,他的一切思想和追求都是软弱无力的。”
在我国的音乐美学研究中,如有一些学者运用这一原理论述音乐与人类感情之间的关系。钱仁康认为音乐可以用旋律的起伏、节奏的张驰、和声和音响的色调变化,在运动中表现感情的变化发展,这是任何语言所不能企及的。那么,音乐怎样表现情感呢?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在人的感觉之间有一种相互沟通的现象,这种现象叫做“联觉”。即一种感觉引起另一种感觉的心理活动。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从日常生活中体验到这种现象。比如,当我们听到高音的时候,我们在视觉上就会产生一种明亮的感觉,而听到低音的时候我们就会在视觉上产生一种暗淡的感觉,低音也较容易与沉重的感觉联系在一起。其实从物理角度和经验上来说,它们之间并没有什么联系,而我们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就是由于“联觉”。
在对音乐、工作、生活、电影甚至绘画与建筑的描述与评论中,我们常常听到“速度”、“节奏”等字眼;“紧张”、“松驰”等字眼也在听觉、视觉和情绪体验中普遍存在。这表明在不同的感觉之中都存在着与这些词语相对应的体验。由此可见,无论听觉,视觉还是人的情感活动,在人的直觉体验中都有某些直接联系。我们称这种不同的刺激在直觉中的“联觉”现象为“直觉类比性”。这种“联觉”不是事物中简单刺激与反应之间的直接沟通而产生的,它们获得这种“直觉类比性”的重要因素是因为它们之间在心理体验中的运动特征相似。比如,一个音列在连续“上行”进行,就会给人以空间“上行”的感觉。我们将这种由不同事物引起的相同心理运动体验从而产生的二者之间的“联觉”称之为“同构联觉”,它是音乐表现感情的复杂的心理转换的基本环节。
懂得了这些知识后,对我们更好的捕捉生活中的艺术素材,更好的表现音乐、体会生活、创造出真正的艺术作品会有很多帮助。不过,在音乐表演过程中,人们所需要的是一种艺术化的情感,这种情感往往把现实的、个人的、具体的情感升华为某种普通的,可供大家享受的形式并在听众和作品间产生共鸣,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调动演奏者自己的情感,并受控于理智,再现艺术作品的内涵。
三、意
除了理智、情感方面的心理因素之外,最后要谈的就是“意”的方面了。“意”即音乐表演者还必须在意志方面接受良好的训练。意志,就是人调节和控制自己行动的心理素质。在音乐表演领域里,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表演者的临场心理状态了。有些演奏者虽然具有出色的技艺、细腻而丰富的表现力,却由于缺乏“意”的训练,造成精神上的障碍,严重影响正常的表演,因此,这一点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方面。这种心理障碍大致可以分成三种:
①一般的神经过敏造成的障碍即所谓“怯场”;
②感情麻痹造成的障碍;
③过高估计技术要素造成的障碍。关于“怯场”问题。大师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出:相信自己的能力就能使我们的内心平静,使我们产生一种想要表达的迫切要求。这种要求在用来克服潜藏着各种危险的困难时,称之为“勇气”。我们从经验中知道,“怯场”的主要原因是心里想到听众,对自己缺乏信心。要想克服这一点,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只在某一项活动中能培养出来的。这需要从生活中一点一滴做起,时时处处注意锻炼意志力和树立自信心,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等。
如果只从音乐表演活动中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节:
①在演奏时,把注意力和精神投放到表演中,不要过分关心表演的结果和自己的切身利益的关系。即使出现小的错误,也要视为正常现象,尽力表现好下面的乐段;
②在平常的练习中,尝试着调动自己的感情,专注于作品,培养自己对作品的热爱;
③多参加演出实践以缓解表演者的紧张情绪。关于感情麻痹造成障碍的问题。大师认为多听比较著名的表演艺术家的演奏能开阔眼界,从某种局限中解放出来。
另外,影响个性自由表现的另一个障碍,是心理的极度害羞。当我们想把自己的感情与作品的思想内容融合在一起时,我们必须不怕把我们的感情表现在广大听众面前,这是乐曲解释者天生最必须的特质之一。关于过高估计技术要素造成障碍的问题。音乐表演者往往总是认为自己的技术不足,而忽视了整个作品的精神价值。这样,音乐演奏将会出现绝对机械化的动作,成为有音乐伴奏的体操活动。
可以肯定,所有的音乐表演者在他们的发展过程中,在其精神方面必然要经受的体验决不会少于他们的技术方面所经受的体验。音乐表演者们想要能够不受任何阻碍地发挥自己的力量,充分表现自己的才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获得内心的自由。即使在他们已经成功地获得了相当的外部技巧方面的自由之后,也同样如此!只有把两种力量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完善地再现一部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