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到了高三,再跟老师学专业
很多高中生,他们在高二、甚至高一时,就已经确定自己将来要报考音乐艺术类院校,然而当我建议他们应该马上跟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学习时,他们却说:“还早,等高三了再学。”
这很荒唐,但这个现象确实比较普遍。根本的原因,在于家长和学生不了解音乐专业课程学习的独特性和内在规律。省统考中的钢琴(器乐)、声乐、视唱听音三个项目,都是技能性课程。技能的掌握不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老师授课与学生专业实践交替结合的过程,这是音乐教育应该遵循的规律。所以,专业课程的学习是不能“恶补”的,一般每周最多只能安排1-2次专业课,其他时间都要留给学生自己进行专业练习。只有学生掌握了前面的内容,老师才可以进行后续内容的教学。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是越早越好。
误区二:一个专业老师包教所有专业课程
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个专业老师,一个多小时内,教学生学习所有的专业课程,半小时钢琴,半小时声乐,再留点时间学学视唱听音。这种既节约课费又节约时间的方式,一度受到考生的欢迎。
专业教师的水平和专业学习的方式,直接决定考生专业学习的好坏。专业水平越高的老师,专业划分越细,一般主教专业只有一个,这就好像在高等音乐院校中,几乎没有又教钢琴又教声乐的老师。
高考生如果要在省专业统考中取得好成绩,应该接受与高等音乐院校相似的专业教学。因此,他们所需要的专业教师,不是一个什么都会教的专业老师,而必须是专业的钢琴(器乐)老师、专业的声乐老师、和专业的视唱听音老师。这一点很重要,希望考生不要为了省钱,而误了自己的前途。
普通高中音乐教育是一种普及性教育,要求每一位音乐老师,什么都要教,什么都能教。但是,对于高考生的训练却是一项专业程度要求很高的任务。现实之中,有些学校领导,同样要求他们承担起包教高考生专业的任务。在此,希望学校领导能给音乐老师们松松绑,让他们能够按着自己的主修专业,去承担高考生某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现实之中,确实也有一些惟利是图的专业教师,为了多招收学生多赚钱,承揽着包教任务。有一老师在学校不愿意教学生专业,甚至以保护学校教学设施为由把钢琴锁起来,自己却要求学生私下跟她学习专业,结果呢?高考一个没考上。对于这样的老师,希望家长和学生能够仔细分辨。
误区三:为提高文化课成绩而挤占专业课练习时间
让我们先看看07年省招考院文件中的有关精神:“……综合分具体折算方法为:音乐学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表演类综合分=文化分×40%+专业分×7.5×60%。”
因为音乐专业高考生的综合分是这样计算的,其中,文化分最多占50%。所以,音乐高考生应该努力学习文化课程、保证文化课学习时间,但不能因为文化课的学习,减缩甚至占用专业课程的练习时间,这是得不偿失的。一般而言,文化课再忙,都需要保证每天三小时以上的专业练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