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00年至1450年--中世纪
音乐很早就开始在基督教教堂里发挥作用了。教堂音乐接受了希腊人、希伯莱人和叙利亚人的影响。把不断发展的圣咏及时集中到有组织的礼拜仪式中。六世纪末,教皇格里高利一世(590年到604年)改革了基督教的音乐。格里高利圣咏(也叫做无伴奏齐唱乐)从希腊和希伯莱音乐而来,它只有单一的旋律线。没有和声与对位。它的自由流动的声乐旋律精妙地配合了拉丁文歌词的抑扬顿挫。格里高利圣咏的旋律没有规则的重音,它所表现出来的可以叫作音乐中的散文节奏,或叫自由体节奏,这不同与我们在二拍子或三拍子有规律的出现重音的音乐中碰到的那种韵律诗节奏。 在罗曼风格时期(约850-1150),西方音乐史上出现了极为重要的发展:复调音乐作为最重要的音乐风格出现了。这个发展与绘画中的透视科学的发展大约是同时出现的,这样,具有深度的听觉和视觉一起进入了欧洲文化,这必然产生出一些非常有意义的作品。这一发展形成于哥特时代(约1150-1450)。这个时期里,封建宫廷音乐家和行吟诗人的艺术使世俗音乐繁荣起来。更重要的,在这个时期里建起了有唱诗班和管风琴的大教堂。建筑术的进展,使宏伟大厦的建设成为可能,在音乐中也产生了相应的东西。对位法的新科学达到了技巧的高峰。精通音乐的艺术家大部是僧侣和教士,他们掌握了通过不同的对位手段来构成大型音乐作品的艺术。在这时候,他们的主要兴趣放在音乐因素的结构性结合上,这就解释了"作曲家"(composer)一词是从拉丁文componere(放到一起)派生来的,哥特时代后期有创造力的音乐家认为自己首先是一个建筑能手。
2: 1450年至1600年--文艺复兴
从十一世纪末到十三世纪末,欧洲发生了十字军东征事件。在音乐方面,大批游吟诗人、游吟歌手、抒情歌手出现。他们使用的是类似竖琴的小型手琴或古提琴族内的乐器,他们的演唱涉及情歌、叙事诗式的故事、自然的赞美诗以及宗教和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从十三世纪中后期到十四世纪,哥特风格的艺术在北欧悄然兴起,并明显地表现于建筑方面。在音乐中 ,哥特风格虽然没有形成代表一个时代的形式,但在起始于奥干努姆的复调形式中,却相当明确地表现出哥特风格的特征。在十三世纪的经文歌中,除了庄严的格雷戈里圣咏的固定旋律外,还有采用舞蹈和爱情歌曲的旋律,配以不同歌词和拍子共同歌唱的形式。 十四世纪下半叶,欧洲的社会意识形态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一些先进的、具有推动意义的新思想酝酿并逐渐传播开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主张以人为本,人是社会的主宰而并非是神。颂扬人类对生活的热爱以及人类的智慧,相信人的力量能战胜一切。提倡人性,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 在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和推动下,欧洲发生了一场涉及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深刻的变革--"文艺复兴" 运动。继文学、美术等文艺形式之后,音乐也进入了"复兴"时期。这一时期的音乐,世俗音乐越来越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音乐作品中对于人的内心世界以及自然美的描写变得十分突出,以此形成了全新的音乐风格,并产生了众多的器乐体裁和歌剧形式。一些富有个性的作曲家如帕勒斯蒂里那、拉索、兰迪诺、杜法伊和蒙特威尔第等人进行着卓越的音乐活动。他们的创作充满着新音乐的倾向,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在这个时期里,音乐艺术是全面发展的,当时的复调音乐在十六世纪已发展到黄金时代。音乐理论在这时期也趋向成熟:大小调的调性体系已基本确立;和声的功能体系也正在萌芽和发展中;记谱法已由字母法和符号法 转为二线谱、四线谱直至五线谱;对位法的应用也已到了十分丰富的程度。这一时期中,器乐的独立性越来越强烈;乐器的发展也逐步加快了步伐。当时的古提琴、短号、小号、长号、管风琴和琉特琴等乐器都已活跃在音乐舞台上,而文艺复兴后期小提琴和古钢琴的出现,更使音乐艺术增添了耀眼的光彩。
3:1600年至1750年--巴罗克时代
巴洛克风格音乐的巴洛克时期通常认为大致是从1600年至1750年,即从蒙特威尔地开始,到巴赫和亨德尔为止。1750年,对位法大师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与世长辞,标志着巴洛克巅峰的对位法音乐的终结,也标志着巴洛克时代的终结。之所以称这一时期为巴洛克,是由于一时期音乐表达的技术及方式基本上有它一定程度的共同点,所以用此名词来标志,并无特殊的意义。巴洛克一词来自法语,追本溯源是葡萄牙语barroco,意谓形态不圆的珍珠。是巴洛克末期评论家们在评论此一时期的音乐时所首先使用的,而且一般含有贬意,指粗陋曲、奇异的、夸张的音乐。巴洛克之后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家们趋于将音乐语言简化和规范化,在他们看来,巴洛克音乐过于夸饰而不够规范。因此巴洛克一词被评论家用来指十七世纪及十八世纪前期的艺术及音乐作品。
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以用更为深入和细致的历史眼光来看待这一时期的音乐,巴洛克不复有粗陋和毛糙的含意,但是比之巴洛克前后的音乐作品,它确实存在着夸饰和有些不太规律化的特征。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讲究清晰、统一和协调。但至十六世纪末期,艺术中感情的因素日益增加,明净清澈和完美的形式被表达感情的需要所压倒。在美术中可以从卡拉瓦乔(1573-1610)的色彩浓烈的、戏剧性的绘画中看到。在音乐上我们也早已从马伦齐奥、杰苏阿尔多的牧歌以及道伦德的古歌曲中看出端倪,而他们的下一代则更往前发展了。要制造出这些强烈的效果,必须发展一种新的音乐风格。一般地说,文艺复兴时期平稳的复调音乐已不适合新时期所需要的特色。巴洛克时期最重要的创造就是"对比"的概念。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进行流畅,各个声部(通常为四至五个声部)相互交织,同步进行。1600年以后这种织体日渐少用,只有在教会音乐中才能见到,这是因为教会音乐受传统及固定的礼拜礼式所束缚,因此是最为保守的。"对比"可以表现为各个不同的方面:音的高与低;速度的快与慢(快与慢的段落对比或快慢声部间的对比);力度的强与弱;音色的不同;独奏(唱)与全奏(合唱)等等。所有这些都在巴洛克时期的音乐结构中存在,各有它们的地位。许多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家使用协奏曲或复协奏曲形式(此词本身意味着明显的对比因素),这种形式的基本特点是织体的变换,有时用一个声部(独奏)或几个声部,有时用较大的群体合奏。最明显而强烈的对比是当时出现的一个新的体裁叫?quot;单声部歌曲"(monody),它是一种独唱歌曲,大致是在上面有一个流畅的人声声部,配以琉特琴或羽管键琴的伴奏,伴奏的进行较为缓慢,这一体裁的代表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创造者)是作曲家兼歌手卡奇尼(Caccini,约1545-1618)在他划时代的作品《新音乐》歌集中,人声的旋律依循歌词的意义,变化极大,在节奏和织体上可以从很简朴到非常富有装饰性;而且又与几乎固定不变音型的伴奏声部形成对照。卡奇尼属于佛罗伦萨的"卡梅拉塔会社"(一个由音乐家、诗人、贵族组成的团体)成员,他在十六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接触到将古希腊音乐中表现感情的观点加以再创造的概念,这个团体遵循这个概念采用了"单声部歌曲"的形式。上述"伴奏"这个词,在文艺复兴时期音乐中几乎不用考虑,作为一个观念,它属于巴洛克时期,它意味着乐器声部之间的地位不同。事实上巴洛克音乐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伴奏部分即通奏低音。通奏低音演奏者在羽管建琴或管风琴(或拨弦乐器琉特琴或吉它)上奏出低音声部,上面标出数字指示他应演奏的填充和弦。通奏低音经常由两个人演奏,一人用大提琴(或维奥尔琴或大管)一类可延长音响的乐器演奏低音声部,另一人演奏填充和弦。这种使用通奏低音的织体是:上面一个人声或乐器的旋律声部,底部是一个低音乐器,中间填以和声,这是典型的巴洛克音乐的风貌。上面的声部也常有用两个的,有时是为两个歌手写的,有时是两把小提琴(此时即称三重奏鸣曲),此种结构在巴洛克音乐中也很典型,特别是通奏低音不能或缺,说明由低音产生和声的概念对于巴洛克音乐是如何重要,是它的中心。这个概念的出现并不突然,在十六世纪中已有将低音声部区别于复调音乐中上面其他几个声部线条的,但只是到了巴洛克时期这种风格才清楚地确定下来。与上述的变化一起,而且是有关的,是放弃复调(更精确地说,复调音乐成为一种老式的方法,几乎只用于教会的某一类音乐中)。重视和声必然导致在一首乐曲中出现和声进行的若干终止点,这些终止点称终止或收束,是由于某一种标准的一系列和声进行而形成的。与此相关的是节奏的进行,在声乐中,旋律要表达歌词的情感,必须按照(甚至夸张)语言的自然节奏;在器乐中(包括一些声乐,特别是合唱曲)有用舞蹈节奏的。由于低音用了舞蹈音乐的节奏型,加速了调性感觉的发展以及向某一个特定的音进行的趋向性。与此同时,新乐器种类的出现加速了这个进程,其中最重要的乐器为小提琴族系。当时维奥尔琴的发音适合复调音乐的清晰但却缺乏节奏的动力感,而小提琴洁净明快的运弓以及其演奏辉煌技巧乐曲的能力适合演奏舞蹈节奏的音乐,与单声部歌曲相比更有发挥技巧的能力。声乐风格与器乐风格的交替进行是典型的巴洛克的手法,巴洛克音乐中有这样两种不同风格的交替进行是为了新奇和效果。巴洛克早期重要的音乐形式是单声部歌曲(相对于前一个时期复调音乐而言)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体载歌剧与清唱剧,强调语音与音乐的紧密结合,在歌剧中还有布景的效果。单旋律音乐中不使用对位,其形式是由旋律与低音相结合发展起来的,如分段歌形式,回族曲结构,在反复出现的低音声部上的变奏。在乐器方面也有相应的发展,如适合于演奏通奏低音组合的乐器,以及替代维奥尔琴族系的小提琴等,小提琴族系乐器更灵活而且能演奏较高的类似人声的音域。巴洛克时期欧洲各国的音乐 巴洛克时期,音乐艺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并且促成了后来的洛可可艺术的兴起。这一时期的音乐以德、意、法等几个国家最具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