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地处上海市,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首批被国务院批准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也是全国闻名的花园式高等学府。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长江学者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学校培养了大批在各行各业成绩斐然的杰出人才,毕业生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就业率一直位于国内高校前列。
音乐学本科专业属于音乐系,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含钢琴表演、声乐表演、西洋管弦乐表演等三个类别。音乐学系还设有艺术语言学博士点、音乐学硕士点、艺术硕士(MFA)。学生在本科学业完成以后可以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
音乐学专业历史悠久,成立以来就具有强劲的实力,长期以来秉承高水平建设的原则,学科建设得到迅速发展。音乐学系具有全国最高水准的学科带头人,具有一支学养深厚、专业水准高且年轻向上的师资队伍,现任教师中将近90%为德国、奥地利、俄罗斯、美国、英国、荷兰等国外著名音乐学院学成归来。音乐学系在专业教学上,无论主、副项,都坚持一对一的小课教学,以保证高水平培养人才的质量。
音乐学系与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与艺术大学、美国曼菲斯大学、美国阿肯色中央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有密切合作关系,近年来,每年派送多名学生出国访问学习。音乐学系现有高水准的交响乐团和歌剧实验中心,并多次赴奥地利、美国、台湾演出歌剧和交响乐。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综合人文素质强,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艺术素质,具有较高的音乐鉴赏和表演能力,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创造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或从事音乐表演、音乐编辑、音乐研究等其他音乐文化事业的专业人才,为培养音乐家、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学年10000元。2014年音乐学系音乐学专业分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方向进行招生。招生计划60人,其中音乐教育20人,音乐表演40人(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如考生所在省有音乐学专业的省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四、专业考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校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三试,考试科目为1、器乐或声乐,2、乐理、听音,3、视唱。考试内容见“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我校上海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我校音乐教育方向的上海市考生不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2、其他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在非上海考点参加专业测试的,复试通过的考生需到上海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三试,考试内容见“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见我校上海考点考试时间。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注:2014年管乐不招收萨克斯。
五、报名方法与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年12月24日开始,截止到各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报名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一寸报名照两张、初试报考费7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考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考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
4、现场确认:携带报名确认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
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如下表:
注:1、非上海考点复试合格考生的专业三试时间地点,见上海考点(非上海生源考生)三试时间与地点。
2、根据江苏省招办的规定,江苏籍考生只能参加在江苏考点的专业考试。
3、根据河北省招办的规定,河北省籍考生只能参加在石家庄考点的专业考试。
六、计分与录取原则
1、上海市生源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并取得报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要求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的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中成绩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50%,副项35%,乐理、视唱练耳共1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录取时,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限招管弦乐、钢琴、声乐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乐理、听音、视唱加试和专业三试,且考生参加我校加试的乐理、听音、视唱单科成绩分别不低于单科满分40%,并取得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按全国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方向,依据全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以我校专业三试成绩(不含视唱)为依据,满分10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乐理、听音、视唱不计入成绩。
2、其他省市生源计分和录取原则
(1)计分
复试乐理、听音、视唱单项成绩不低于各单项总分的40%,按专业(器乐、声乐)复试成绩确定三试考试资格名单。
音乐教育方向:钢琴、声乐的初、复试(演奏\演唱)成绩不计入专业总成绩。复试中乐理、听音成绩计入专业总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分别为:声乐100分、钢琴100分、复试乐理100分、视唱40分、复试听音6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总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声乐与钢琴成绩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
音乐表演方向:专业初、复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总分。专业成绩以专业三试(不含视唱)成绩为依据,满分为100分。其中乐理、视唱、听音不计入成绩,但要求视唱、乐理、听音三门单科成绩不得低于各单科满分的40%。
(2)录取原则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方向,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和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有关省市招办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市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录取时不分文理科。
音乐教育方向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学校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方向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录取时按专业方向分类录取。
七、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查分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
邮政编码:200241;
联系电话:021-54345320;
报名网址:www.zsb.ecnu.edu.cn;
院系介绍:http://music.ecnu.edu.cn/;
公交线路:江川3路、闵行11路、180路、958路、虹桥枢纽4路、729、上奉线、闵吴线、江川5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