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属和弦?重属和弦是在调的属和弦基础上建立的属系列和弦,即V的V、V7、V9、V13、V11、VII7等。重属和弦,重读chong,表示双重的意思。即属和弦的属和弦。在C大调中,属于重属和弦功能组的和弦,包括D大三和弦[D](重属和弦)、D大小七和弦[D7](重属七和弦)、f#减三和弦[f#dim](重属导和弦,这个和弦很少用)、和f#减七和弦[f#dim7](重属导七和弦)。重属和声组和弦解决到属和弦,和属和声组和弦解决到主和弦是一样的。重属和弦重属和弦是在调的属和弦基础上建立的属系列和弦,即V的V、V7、V9、V13、V11、VII7等。重属和弦,重读chong,表示双重的意思。即属和弦的属和弦。在C大调中,属于重属和弦功能组的和弦,包括D大三和弦[D](重属和弦)、D大小七和弦[D7](重属七和弦)、f#减三和弦[f#dim](重属导和弦,这个和弦很少用)、和f#减七和弦[f#dim7](重属导七和弦)。重属和声组和弦解决到属和弦,和属和声组和弦解决到主和弦是一样的。“重属和弦”:“重”读“chong”,不读“zhong”。“重属和弦”是“二重属和弦”的意思——也就是“属和弦的属和弦”。重属和弦是在调的属和弦基础上建立的属系列和弦,即V的V、V7、V9、V13、V11、VII7等。由于在属系列和弦中,最常用的是V、V7、VII7有、因此在开始接触重属和弦时,只要掌握好V、V7、VII7即可。如:“C大调”的主和弦是C“135”,它的属和弦是G“572”,而G(把它看成主音)的属和弦就是D“2#46”,这个D就叫“重属和弦”。
1、标记:以V级作为临时主和弦,其属和弦即II级大三和弦及其对应的七和弦九和弦等。功能标记为DD 重属七和弦则标记为DD7重属和弦具有高度的紧张性,有强烈的解决倾向,一般都解决到其临时主和弦上。比如DD—D2、构成:要构成好这两个和弦,必须注意两点:一是要将V作为假定的主和弦I看待,即把V当作临时的主和弦。二是弄清这个和弦的结构:V的V7为大小七和弦,称为重属七和弦;V的VII7一般为减七和弦,称为重属导七和弦,分别记为:DD7、DDVII7。它们的共同点是要升高调式的第四级音,且小调还要升高音阶的第六级音。重属七和弦与重属导七和弦都是不协和和弦,应用是,都需要预备。这两个和弦用下属功能组和弦(II、IV、VI、II7)做预备最好。连接上时,将共同音保持在同一声部。同级的自然音与变音也保持在同一声部(如F——#F),其余声部则作平稳进行:属和弦也可用主和弦,I作预备:由于重属和弦既可以用于半终止和终止式中(典型用法),又可以用于结构内部。因此,重属和弦有两个主要的进行方向:解决到K46(半终止或终止式);解决到V或V7。在进行到K46时,应在低音中使用围绕K46低音的两个音中的一个,即音阶的#IV或VI。连接时,采用和声连接法,共同音保持。在大调中,放在K46之前的DDVII7中的降III 级音(DDVII7的七音,如果上行,由于进行的倾向,经常须要按等音记谱,记为#II:在DD7解决到V的进行中,各声部严格按V7——I的方式进行;DDVII7——V的进行中,各声部严格按VII7——I(I重复三音)的方式进行。在 DD7或DDVII7进行到V7时,升高的重属导音(#IV)下行半音到V7的七音,即还原的IV,即与其倾向性作相反的进行。例见:舒曼《童年情景》作品15之1 P75重属和弦在实践中,重属七和弦经常解决到属七和弦。而重属导七和弦,总是解决到终止四六和弦(在终止或半终止的属和弦前,占强拍的主四六和弦,亦称强四六和弦,因为一般的四六和弦都是在相对弱拍上,唯有这个和弦是在强拍上。)这时,重属导七和弦的七音上行到终止四六和弦的三音上,为了声部进行顺畅,一般把重属导和弦的降七音,写成升六音,但和弦性质仍然是七和弦,而不是五六和弦,这是很容易混淆的。我们看到,象上例中的进行,是非常“西化”的,很“古典”的进行,而在现代流行音乐中却是很少见。从俄国大师,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开始,重属和弦总是向下属方向进行,出现了V7/V-ii7的进行。上面的例子中,最后两个和弦在下两个声部的声部进行中有一个平行五度,其实平行五度在近现代的作品中已经不算什么了。所以经常用I7代替I。也可以这样:现在更流行的做法是I-V/V-IV-I。另一个例子:如果把I-V/V-IV-I中的I级换成vi级,会怎么样呢?变成了很中国味的和声进行了,其实这个进行应写做:i-IV-VI-I。小调的VI级音升高,就形成了“多利亚调式”,它是中世纪七种调式之一,恐怕也是最常用的一个。重属和弦音乐要表达一定的内容和情感,就必须有一个曲式结构,就需要音乐不断地向前发展。音乐如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要前进就要有动力。失去动力,音乐就停止了,也就不存在了。 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都存在着各种对立的矛盾因素。矛盾的产生、激化、统一解决的过程,就是事物发展、前进的过程。音乐当然也不例外。音乐一开始就处于矛盾的状态中。这些对立的因素在音乐中表现为多方面的和千变万化的的。诸如:节奏上的、和声上的、调式上的、音响上的等等。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促使音乐向前发展,完成我们要完成的内容。因此,我们要更好地发展我们的乐思,就必须充分利用好这些对立的因素。和声作为一种音乐的表现手段,在音乐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声中稳定与不稳定两因素的对立统一,就是和声发展运动的动力。乐曲中和声本身就存在着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如在调式中,主和弦处于稳定的地位,其它和弦。但仅此还不能满足人们在音乐创作中的各种需要。人们要创作出更丰富的音响、丰满的形象,就要运用新的对立因素。因此广泛适当地采用重属,副属和弦进行离调对此就成为人们音乐创作中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