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中央音乐学院专业课考试初试考试内容供大家分享!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该专业的四个方向):
①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写一首歌曲。
②器乐曲写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写一首小型器乐曲。
注: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和视唱练耳方向的初试同作曲方向,音乐录音、电子音乐制作方向的初试只考歌曲写作。
二、音乐学专业:
1、音乐学方向
①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②音乐评论。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
考试科目同音乐学方向。
注:音乐学方向和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的专业总成绩由音乐学基础知识、音乐评论和口试以及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及演唱、视唱练耳、乐理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高考文化课成绩亦按一定比例计入录取成绩,形成最终录取排序。
3、音乐教育方向:
①笔试:音乐基础知识(包括中、西音乐史;音乐评论;听辨;乐理 [ 如各类和弦的构建 ] )。
②口试:音乐基本能力考查:视唱视奏(包括多声部)、演唱歌曲(唱法不限,清唱或自弹自唱均可)一首。
4、音乐治疗方向:
①笔试:同音乐教育方向,并与音乐教育方向同时进行。
②口试:音乐基本能力考查:视唱视奏、演唱歌曲一首(唱法不限)、钢琴即兴伴奏(现场指定歌曲)。
注:音乐教育方向和音乐治疗方向的主科分数由音乐基础知识,音乐基本能力考查和复试中的口试以及钢琴、视唱练耳、乐理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
三、音乐表演专业:
1、指挥方向:
交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① a. 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二首,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
b. 视谱指挥临时指定曲目。
②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含视奏)。
钢琴演奏要求: a. 练习曲一首:车尔尼练习曲 740 后半部分以上程度;
b. 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
c. 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注:报考交响乐队指挥的考生如具备中等以上管弦乐器演奏能力,需加试演奏,钢琴程度可降低至相当于车尔尼练习曲 299后半部分。报考合唱指挥方向的考生如有良好的声乐专业基础,钢琴程度可降低至相当于车尔尼练习曲 299 程度;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车尔尼练习曲 299 前半部分。
③合唱指挥专业考生加试演唱,自选二首中、外歌曲。
④综合基础考试(面试):
a. 听音:单音、音程、和弦(含七和弦及转位)、和声连接、节奏测试;
b. 视唱:音程构唱,视唱四个升降号内乐谱。
另:民族乐队指挥考试内容同上,钢琴程度要求略低(车尔尼练习曲 299 前半部分),要求能演奏一件民族乐器(需加试演奏)。
注: ① 所有方向(交响乐队、合唱和民族乐队指挥)考生在报名时可填写专业志愿,入学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由系考试委员会视情况确定其专业发展方向。
② 对热爱该专业并具有指挥素质和才能的考生,专业基础课方面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2、演唱方向:
演唱两首歌曲(一中一外,包括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外国歌曲用原文演唱)。
3、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1)小提琴:
①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及琶音,三度、六度、八度、换指八度、十度的双音音阶。
②练习曲两首或随想曲两首,其中须从克莱采尔练习曲 32 、 33 、 35 课中任选一首;再自选一首不低于克莱采尔程度的练习曲或随想曲。
③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慢乐章一首。
(2)中提琴:
①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及琶音,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②练习曲或随想曲两首。
③巴赫无伴奏组曲中慢乐章一首。
(3)大提琴、低音提琴:
①演奏音阶一条及其琶音,三、六、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两首(不同性质的各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