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测试对象、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对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在声乐、器乐、表演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并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者。
2、生源范围:理科面向全国招收特长生,文科仅面向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山西、广东、河北、陕西、四川、重庆12省市招收特长生。
3、测试时间:2011年1月14、15日。考生请于1月13日8:30-17:00至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到并领取准考证(以天津市考生为主),外省市考生也可在考试日当天现场报到,考生的具体测试时段将根据报到时领取的准考证号确定。
4、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青年湖畔)
二、测试品种
声乐:民族、美声
键盘:钢琴、手风琴
三、测试内容及相关说明
键盘类:
测试内容1:准备两个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最高水平的曲目或片断,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由评委指定参加测试。
相关说明:主要考察个人演奏及音乐表现能力;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我校提供钢琴,考生自备手风琴。
测试内容2:现场视奏、即兴伴奏。
相关说明:主要考察基本功、视奏及即兴伴奏的能力水平;视奏使用五线谱,即兴伴奏可使用简谱。
声乐类:
测试内容1:准备两首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最高水平的歌曲,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由评委指定参加测试
相关说明:主要考察个人演唱及音乐表现的能力;自备伴奏光盘或自带钢琴伴奏;
测试内容2:现场视唱
相关说明:简谱、五线谱可自选
四、测试结果及录取办法
1、参加测试者颁发“天津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等级证书”。
2、我校将根据艺术团的需求及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情况,从测试成绩优秀者中,择优认定一部分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艺术特长突出的考生,并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协议。协议生效后可在当年的高考录取中,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A:艺术团急需项目,且经测试,业务水平特别突出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且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
B:经测试,业务水平优秀者,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但在我校录取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20分安排专业。
C:以上A、B两条中,选择专业时,不含光电子技术科学、分子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若高考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则需加试徒手画且成绩合格,方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徒手画加试与自主招生考生同步进行。
3、与我校签订艺术特长协议的学生若高考报考我校,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内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截止当年7月5日)考生需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艺术特长生对象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交,不填写者视为放弃报考天津大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进校后必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五、报名办法
1、登陆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艺术特长生报名信息,并提交,网上报名起止时间是: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1月8日。
2、考生填写完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由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身份证复印件、业余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同一底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特长、所在中学),于2011年1月8日前寄至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以收件邮戳为准)。
3、艺术教育中心将对“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发布初审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会在报名系统内“初审结果”一栏告知考生(请考生经常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类信息,了解报名进度)。
六、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招生网(http://zs.tju.edu.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七、费用
报名费200元(含测试费、相关资料费等)。兼报多项者,每多一项需另交测试费100元。测试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一律不予退款。相关费用请于初审前通过邮局汇款。测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考生自理。
联系电话:022—27406480
传真:022—27890908邮政编码:300072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收(信封务必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汇款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
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收(汇款务必注明考生姓名、特长及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