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1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河南、河北、辽宁、山东、山西、江西十个省市招生。
二、招生项目
招生类别招生项目
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键盘乐类钢琴、手风琴
在以上范围内,考生可以兼报。
三、报考条件
.声乐类考生:有良好声乐基础和表现力,形象好;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四、申报程序
1.报名方式: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正式接受考试报名,报考考生需下载并按规定填写《2011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doc》(直接点击下载),请于2010年12月30日前交送或以特快专递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至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所交资料恕不退还。
我校接受中学集体报名。外省考生可在测试当天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
3.寄送材料:
《2011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五、专业测试
我校将统一组织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两升两降以内)】;
(2)电声乐器类:自选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
2.测试要求
(1)所有考生在测试当天需自备2张一寸照片,用于准考证等证件制作,并带上身份证或户籍以供确认身份;
(2)自带服装、道具等物品、乐器、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或钢琴伴奏),我校只提供竖琴、钢琴、架子鼓和定音鼓;
(3)管乐类弦乐类、键盘类、民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4)声乐、舞蹈类、电声乐器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
(5)主持表演类、声乐类、舞蹈类(练功服、表演服)自带服装、道具。
3.测试费用
艺术特长生报名测试费用标准为80元/项,所有考生于测试当天缴纳报名测试费。
六、录取办法
1.根据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取得《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一等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11年电子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签订协议。
2.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3.取得预录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同意,我校即予以录取。当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规定有冲突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七、测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
专业测试时间:2011年1月3日
专业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请随时关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八、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特长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0125(兼传真)028—61830362028—83208992
通信地址:电子科技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610054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4号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uestc.edu.cn
十、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