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于1996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2011年1月,由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主办、校团委承办,艺术教育中心协办,将举行“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第十六届)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生面试”活动。届时,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对考生的艺术素质进行测试。现将有关面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艺术特长项目
声乐:美声(男高音、女高音、男中音、女中音)、民族(男高音、女高音)
键盘:钢琴、手风琴、双排键
二、面试对象及报名条件
1.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2.西洋乐器:业余八级以上。
3.键盘乐器:业余十级(中央音乐学院考级为演奏级)。
4.声乐:有良好嗓音条件与识谱能力,获市级以上比赛奖项,有钢琴特长者优先考虑。
注:1.需附相关考级证书。无相关证书但具有同等水平的考生亦可。
2.以上各专业考生必须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艺术经历(舞蹈、主持、戏剧的考生需提交演出材料及影音资料)。
三、面试安排
时 间 2011年1月21日8:00—17:00 2011年1月22日全天
地 点 体育文化综合馆 体育文化综合馆
内 容 报到 特长测试
注:报到当天考生家长可以代替学生办理相关报到手续。以考生报到时发放的《面试日程安排表》为准。1月21日上午11:00举行家长考生见面会(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共青在线”网站点击“2011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点击进入>>>),根据网上报名须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须知下载),请详细填写《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第十六届)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生考试报名表》,并提交报名表。注册报名后,系统将生成考生号和密码,请牢记考生号并修改密码。
2.打印报名表,请用考生号及密码再次登陆打印报名表。
3.如需报两项以上,请分别在网上申请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打印报名表。打印后的报名表请到考生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5日,请于2011年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纸制报名表、考生所获艺术项目最高级别证书、高中以来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影音资料,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我校(详见6),收件人:张舰月信封正面左下角请注明“艺术特长报考”字样,并写明报考项目及考生姓名。若有特殊情况,报到当天(1月21日)可进行现场报名。各种材料请留备份,恕不退还。
5.我校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选,初试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在2011年1月15日登陆北京理工大学“共青在线”网站(点击进入>>>),通过输入考生号和密码进行初试成绩查询,通过初试的考生,请按照网络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请用A4纸打印),通过初试的考生请于2011年1月21日携带准考证及其它相关证件来我校报到。
6.通讯及联系方式:
回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校团委)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张舰月
咨询电话:010-68913282(咨询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传真:010-68912274
五、面试方式及考试要求
1.请按照该简章的要求时间前来我校报到,报到需缴纳180元报名测试费(含考试报名各项相关费用、评委测试费用、证书制作工本费用等)、领取相关资料、安排测试时间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到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及二寸免冠照片2张。
2.
西洋乐器:自选曲目两首,视奏(线谱)。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视唱与听音(简、线谱自愿)。
键盘乐:自选曲目两首,简谱即兴伴奏。
注:1、以上除舞蹈外,音乐素质考核均以现场抽签方式进行。
2、考生自备服装、乐器和所需音响资料等相关物品。我校备有钢琴、打击乐器(除小军鼓)及简单音响设备(舞蹈、声乐可使用CD或磁带)。
六、面试结果
测试合格者将颁发《北京理工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等级证书》,未通过测试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根据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艺术特长测试,且成绩达到当地招生部门划定的特长生录取线以上。
根据考生的艺术水平、文化课成绩以及我校的需求,我校将与部分优秀考生签订《协议》并寄发《合格通知书》,在高考录取时,按照国家教育部2011年相关的政策录取。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与考生签订《协议》时,我校降分录取最优惠降至各省重点本科分数线。
七、此招生简章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
北京理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0年11月
温馨提示:面试期间的旅费、膳食费、住宿费等自理。此通知复印件有效,请互相转告。
学校相关电话:火车票、飞机票定票:010-68912871
住宿:1、招待所:010-689111912、国际交流中心:010-68945611
3、综合服务楼:010-6891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