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招已进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阶段。考生和家长在等待录取结果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打着各种招生诈骗旗号到处行骗。目前主要有哪些招生诈骗行为?具体应如何防范? 北京风华国韵老师教您如何见招拆招。
现象: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普通高校招生与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不同招生类型,拿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的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拆招:高校《招生章程》注明了招生学校的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重要信息,考生和家长只要详细查阅,就能避免上述混淆概念的欺骗手段。此外,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公布,高考成绩也早已知晓,考生和家长不要抱侥幸心理,想要被未上线的更好批次院校录取。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考生要及时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了解是否被颁发录取通知书院校录取。
擦亮“眼睛”识别假冒军校招生诈骗
现象: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工作人员诈骗,有的假冒军校领导、军队干部,吹嘘有“内部招生指标”、“计划外招生指标”;更有甚者,编造虚设招生机构,伪造各种公文,诱骗考生和家长。近年来,军队保卫部门与地方公安机关连续破获多起假冒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诈骗案件。一些考生家长心存侥幸,希望花钱托人找关系上军校,读国防生,结果造成“财学两空”。
拆招:考生家长要擦亮“眼睛”识假防骗。军校招生与其他地方高校招生一样,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军校招生没有计划外名额,军队和武警部队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携带招生公文,招生过程不存在向考生或家长展示公文这一环节。有关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详细信息,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等查询。
谨防“吹牛”有高校招生内部指标
现象:有不法分子通常把自己“装扮”成某高校的招生负责人、工作人员,或吹嘘自己神通广大,与高校领导有“关系”,可弄到高校招生的内部指标等。
拆招:国家严格控制各省招生计划,省级招办也将严格按规定公布招生计划,所有录取均按程序进行,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高招实现网上远程录取后,各省级招办电脑程序会自动检索考生志愿,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向高校传送电子档案。不够投档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可能传给学校。
“特长生”没公示,不具备加分资格
现象:一些不法分子以加分为诱饵,声称自己能够通过特殊关系将考生以“特长生”的名义“办进”高校。有的以提供“特长生资格证书”的名义骗取钱财。
拆招:高考录取分数线严格限定了考生能否被录取,高考成绩差1分都无法投档到自己所报院校。此外,相关部门对高考特长生的加分政策也有明确规定。对于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公示平台。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或相关高校的招生网站查询自己是否具备加分资格。
先交学杂费再寄通知书是陷阱
现象:一些不法分子冒充高校招办工作人员,在高校录取工作开始后,仿照招生学校的网站制作假网页发布虚假录取信息,给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骗取钱财。
拆招:如果遇到有人打电话说先汇款再邮寄录取通知书时要格外警惕。考生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打电话到所报考院校了解录取情况。如果被录取信息属实,安心在家等待录取通知书即可。
只要交了钱保证能录取不可信
现象:某些不法分子抓住一些家长希望给落榜孩子寻找上学机会的心理,谎称只要交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钱,就能“保证”被录取。入学后,考生和家长才发现,花钱进的是高校的成人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所发文凭与普通高校计划内招生并不相同。
拆招:落榜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社会上散布的小道消息以及所谓的“能人”。现在高校都实行阳光招生,各高校都会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对每位考生做到公平公正。因此,靠花钱就能上大学的承诺根本不可信。如果遇到自称能办花钱上大学的不法分子,考生和家长要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报案。
伪装招生人员、伪造假公文要警惕
现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现代技术,伪造相关公文,并用印有“录取编号”、盖有假冒“公章”的工作证件将自己伪装成院校招办的工作人员,骗取考生和家长的信任。在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考生的录取信息后,蒙骗考生将各种杂费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拆招:高校除学费、住宿费及相关学习费用外,不会向考生收取其他额外费用,家长对于各种名目的提前收费要提高警惕。
打“补录”旗号交钱上学要当心
现象: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的弱点,打着补录旗号行骗。他们谎称大学录取新生没来报到,空出多余招生指标,交钱后就可以补录上大学,考生和家长对这种情况要当心。
拆招:招生学校会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继续全面推进“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等相关要求。对于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各院校会公开向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补录计划会通过正规途径向考生统一发布。任何团体或个人都无法通过交钱取得补录名额。
案例回放:
2010年以来,男子陈某某对外谎称自己是南昌大学美术教师,手里有高考录取指标。2011年4月,陈某某受张某的请托,答应帮朋友王某的孩子在高考分数不够的情况下录入指定的大学。当月,陈某某便收到王某汇至其账户的8万元。
2011年7月13日,在张某的介绍下,另一名考生家长童某向陈某某的账户上汇入4.7万元,陈某某将其中的1万元给张某做“辛苦费”。陈某某分别对王某和童某写下收据和收条,承诺如事未办成将如数退款。
然而,8月下旬,事情一直看不到结果,王某、童某要求退款,但陈某某一直以“自己在外地办事”为由推脱躲避。因一直见不到陈某某,王某和童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其间,张某将陈某某付的1万元“辛苦费”退还给了童某。
庭审中,陈某某表示自己并不是“行骗”,“确实通过电话信息找了他人办理此事”,并汇了1.2万元经费给对方,但对方一直没有消息,余款都用于寻找对方的行踪上了。
法院终审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隐瞒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4年7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