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声唱法起源于欧洲,它的产生不仅与欧洲音乐的发展过程有着密切联系,而且作为人类文化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同样也是社会、时代发展的产物。13世纪前的欧洲音乐均为单声部音乐,其中,古希腊的声乐也以单声部为主,并受到严格的诗歌韵律的支配,主要以独唱、齐唱、领唱、说唱和吟唱为歌唱形式。在这一时期产生了诸如《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这样出色的作品,它们是由盲人诗作者荷马创作并以说唱的方式演唱的。可以说这就是比较初期的声乐表现形式。随着古罗马帝国不断对外扩张,欧洲进入了长期的教会统治的时期,在历史上被称之为“中世纪”,教会教义几乎垄断了一切思想意识领域,歌唱同样成为各种宗教的附属品。古罗马帝国扩张不仅带来了领土的扩大,也为音乐世界带来了许多来自亚洲、非洲、欧洲的优秀艺人及丰富的音乐文化,他们聚集到罗马并使之成为当时欧洲最大的音乐中心。当时的教会演唱圣诗和朗诵《圣经》,这就成为了最早的合唱形式。教堂中用拉丁文演唱与宗教相关的内容即为被称咏的音乐形式。公元590年,罗马教皇格里高利一世选编、修订了配合教仪的《唱经本》,即著名的《格里高利圣咏》,实际上相当于规定了教堂中演唱教义的歌调。圣咏是欧洲声乐艺术的萌芽,它要求庄严、肃穆的演唱配合教堂的氛围。虽然圣咏有宣叙性和旋律性两种歌调,但由于它只是单旋律音乐,使人乏味。随着发展,演唱者将它作了一些华丽、流畅的“再创造”,形成了新的、更好的演唱方法。